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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全社会商标战略意识增强,发展环境优良,目标措施明确,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高,商标竞争力提升,商标附加值彰显,不断完善全市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商标培育梯队,不断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商标群体,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城市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工作重点。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商标。鼓励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企业集团培育驰名商标集群;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实施商标战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驰名商标集群;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的指导,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著、知)名优势商标群体,实现由宜昌制造向宜昌创造的转变。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商标。发挥水果、畜牧、水产、蔬菜、茶叶、中药材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培育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等区域商标,推广“公司(合作社)+商标+农户”经营模式,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指导,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行业商标。积极引导企业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发展、培育信息、物流、金融、旅游、商务会展、广告创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动漫、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商标,培育一批知名、著名商标。整合旅游商标,引导旅游企业联合重组,在驰名商标创建上实现突破,树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龙头形象。

  大力发展国际知名商标。引导化工、机电、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产品等具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建设一批产业集群优势明显的出口创新基地,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企业集团和国际知名商标,增强国际竞争力。

  大力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引导企业在改制重组和组建企业集团过程中,将商标无形资产和企业有形资产结合起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注册商标作价入股。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许可使用、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商标组织交易活动,推进闲置商标许可和转让,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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