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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药监分局关于怀柔区落实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药监分局关于怀柔区落实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1〕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药监分局制定的《怀柔区落实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怀柔区落实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药监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为进一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北京市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京药监办〔2010〕88号)的有效落实,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地方负责、多方协调、企业争创、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创建安全规范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和综合治理的监管局面,营造放心消费的用药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药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利用3年(2010年10月-2013年10月)时间,完成市药监局下达本区的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创建工作”)任务,即:在全区创建5个药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在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评选质量管理示范企业上报市药监局参加全市评选;在全区聘用培养222名药品安全员。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中的“药品”,泛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通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点面结合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使本区的药品监管水平和安全用药环境切实与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相适应,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主管副区长任组长、药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怀柔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药监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开展,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活动质量;适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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