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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1.宣传培训工作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单位):制定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对工作对象进行全方位宣传。
  区委宣传部:组织区内媒体,联系市级及中央媒体,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
  区司法局:负责试点工作相关法规、规章的宣传。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对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进行试点工作政策、目标及内容等方面的宣传。
  2.业主一卡通全覆盖工作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单位):负责业主一卡通政策的制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制定业主一卡通决策平台查询页面。
  光大银行花园路支行:负责制作银行卡,并发放至各街道及相关镇。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负责业主信息的录入,并将银行卡发放到户。
  区信访办:负责业主一卡通全覆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
  3.专项维修资金全覆盖工作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单位):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研发专项维修资金数据清理系统,将房屋底数、维修资金系统数据、权属数据、相关扫描件分别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分析整理出维修资金归集现状,为银行存储资金到户提供依据。
  国土分局:负责提供代收的维修资金收缴数据资料。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开展入户调查,对房屋维修资金基础数据记录不全的信息进行核实。
  区监察局:对产权单位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国资委: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维修资金的归集。
  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账户内维修资金的清理、移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柔管理部:负责维修资金入账管理。
  区审计局:对产权单位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区信访办:负责维修资金归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
  4.业主大会全覆盖工作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单位):负责业主大会组建相关政策培训及业务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政府:负责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和发证相关工作。
  区质监局:为已登记的业主大会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区地税局:为业主大会办理税务登记及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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