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业主一卡通发放全覆盖为契机,提高业主决策效率,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和业主欠费问题治理提供保障。
对全区业主发放业主一卡通。业主凭业主一卡通登陆公共决策平台参与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进一步提高业主大会决策效率,引导业主大会正确行使共同管理权利,主动承担共同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法律关系,通过管理规约确立业主与业主大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探索业主大会物业服务费支付账户管理模式,建立业主一卡通内物业服务费账户与业主大会账户关联,为解决业主欠费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三、试点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行业管理方式,调整市场监管重心,改革既有房屋建筑使用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关系,探索新型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构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社区服务站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互联互动的工作机制,引导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引导业主树立权责一致的消费意识,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承担相关义务;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奠定基础。
四、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信访办、区社会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局、国土分局、区质监局、区政府督查室、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怀柔镇政府、杨宋镇政府、庙城镇政府、桥梓镇政府、北房镇政府、雁栖镇政府、渤海镇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柔管理部和光大银行花园路支行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认真做好《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制定贯彻落实各项措施;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向领导小组及时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进行督办;指导各街道及相关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有关经验。
(二)组建专项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