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12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检测报告单
  4.样品留样标签样式

  附件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根据贵单位的要求,我局监督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编号: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于        日对               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估,情况如下:

  经检查,建议如下:

(公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签收人签收: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单位于    日至    日承担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圆满完成本次接待任务,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保证做到:
  (一)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二)所用食品及食品原料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
  (三)不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加工前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的用具有明显标志并分开存放,专间操作戴口罩和手套等;
  (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留样,有专用的留样冷藏设备,并由专人登记保管;
  (六)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