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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内地民族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内地民族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川教〔2012〕78号)


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市、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民(宗)委(局):

  为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内地民族中学(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内地民族学校(班)招生工作是办好内地民族中学的基础。有关市州教育局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内地民族学校(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招生范围和条件:成都三中民族高中班主要面向阿坝、甘孜、凉山三州招生,适当兼顾散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绵阳民族中学面向阿坝州牧区各县及民族聚居县招生,在招生中要确保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50%以上;成都三中、绵阳普明中学和德阳东电中学继续按照省富民安康项目有关政策要求招生。

  三、2012年内地民族中学的招生计划安排:成都三中共190人,其中富民安康项目100名,民族高中班90人;绵阳普明中学和德阳东电中学富民安康项目各100名。绵阳民族中学招3个初中班,共135人。高、初中学制均为三年(《内地民族中学招生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招生办法:内地民族中学高中班的招生,纳入送生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在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分数线,统一录取。各送生州(市)招生部门和有关科(室)要严格执行有关中考政策,将内地民族中学视同本地普通高中学校一并组织招生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内地民族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绵阳民族中学初中班招收的学生,由有关县在本县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中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按分配名额将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推荐给阿坝州教育局,并附相关材料,由州教育局和学校共同进行录取工作。

  各内地民族中学录取的学生名单请于8月底以前报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五、内地民族中学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费由州(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最高补助标准和送生人数一次性拨付给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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