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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
| 厦门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 猪
| 改进养殖方式(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实行生态种养(污染物处理后全部回用农田),或者实施“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全过程综合治理方式(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
其中要重点完成以下项目,确保年底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减排核定:1、集美区:大旺华侨种猪有限公司;2、同安区:欣海旺养殖场、欣宝旺养殖场、欣勤养殖场、鑫兴宇养殖场;3、翔安区:白云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鑫力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东兴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超峰养殖有限公司、福之寿果蔬畜专业合作社、建旺养猪场、妙高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的规模化养猪场的养殖总数应占本辖区规模化养猪总头数的60%以上。
| 2012.12
| 畜禽养殖企业所属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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