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武警支队指挥中心迁建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武警支队指挥中心迁建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厦府〔2012〕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关于厦门市201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2〕22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武警支队指挥中心迁建项目土地征收的批复》(厦府地〔2012〕82)号,决定征收湖里区金山街道环岛干道西侧、虎仔山东侧用地20095.542平方米,作为武警支队指挥中心迁建项目用地。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项目名称

用途

征收面积(平方米)

被征收单位

征收实施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市支队

武警支队指挥中心迁建项目

城市建设用地

20095.542

高林社区居委会

厦门禾丰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