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融资性信用担保机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新提供的融资担保,如果出现风险代偿,根据最终实际代偿损失予以10-30%的补贴,对单户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度风险代偿补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18.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功能进行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加快做大做强。扩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规模,大力推广使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劵、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完善和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机制。
七、“双送”服务行动
19.按照工业、外贸、金融三条线,开展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的“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实行机关干部定点挂钩联系制度,把当前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时传递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0.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用足用好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等各类优惠政策。
2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密切关注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增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及时掌握企业土地、用电、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信息,以及生产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并帮助企业落实应对措施。
八、环境创优行动
22.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以“聚焦中小企业,服务提档升级”为主题,以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工作重点,全方位开展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
23.优化外贸服务环境,继续扩大A类、AA类管理企业的覆盖面,全面推动海关进出口分类通关。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扩大E账册联网监管范围,推行加工贸易网上传输备案办法,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坚持实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无假日”通关。积极推进“区港联动”,推行“多点申报、码头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直通放行”等各项通关便利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24.进一步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涉企收费清理和监管,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