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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


  6.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510”重点工业项目。优先保证资源需求,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实施、快产出。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7.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列入市七大类新兴产业、当年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5%实施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8.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年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1-5%实施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央企对接行动

  9.组织走访重点央企。年内走访100家以上央企,实施深度对接,争取一批在谈项目尽快签约、一批拟建项目加快落地、一批在建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10.在京举办专场对接活动。按照国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8月份在北京举办常州-央企合作恳谈会,邀请一批央企,组织对接合作恳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五、要素保障行动

  11.加强对煤电油气运的综合协调。掌握煤炭、天然气、成品油、运输的动态,及时做好调度工作。

  12.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用电的需求。

  13.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工程)的用地、资金、用工等需求。

  六、金融支撑行动

  14.加大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保障重点骨干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强化市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落实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着力解决资金供需矛盾。将存贷比列入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当年银行存贷比不低于苏南平均水平。

  15.组织“政银企担”对接活动。完善合作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沟通合作,定期推荐重点项目和新增长点资金需求,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企业专项活动。

  16.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定价水平,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30%。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七不准”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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