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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
(常政发〔2012〕9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帮助工业企业有效化解市场不旺、成本上升、价格下行、要素制约等困难,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开拓等八大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市场开拓行动

  1.组织开展“常州名优产品万里行”活动。一是开展区域性市场开拓活动。年内在东北、华东、西南或华南等地区举行产品展示展销。二是开展产业集群市场开拓活动。以世界500强、央企、国内主要产业基地为目标市场进行专场对接。三是开展产业链配套协作活动。以主机企业、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为目标,进行产业链专题对接。四是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引导企业运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发挥“常州企业在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促进信息化在市场领域的广泛应用。五是开展个性化市场开拓活动,调整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模式,宣传推广成功营销案例。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区域性展销活动,企业原则上只承担交通费用,摊位费等其他费用由政府补贴;对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其他产品展销活动的,给予摊位费50%的补贴;对市级以上产业集群、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展销活动,给予适当补贴。企业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2.组织开展国际市场拓展活动,保持外贸平稳增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按照常政发〔2012〕52号、常政办发〔2012〕54号、常政办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3.对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或示范工程招投标并中标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照中标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二、增量培育行动

  4.对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和做强做大企业实行挂钩联系和跟踪服务。对年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200个经济新增长点企业,超额完成年度新增产值目标10%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确保全年新增产值超1000亿元。

  5.对当年新进列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项目推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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