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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疏堵结合,以街道、社区为实施主体,居民自愿为原则,选择部分适宜场地,定时间、定对象、定卫生管理费标准,允许本区农民和居民销售适量自产蔬菜和水果。加快勘查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问题。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更新、改造和维护。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加强对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乡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自觉维护城乡环境的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以及各镇乡、街道要履行各自职责,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市民提高环境意识,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支持城乡环境建设,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人人处处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建设,维护城乡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四)精心组织,分工协作。
  各部门要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要结合新的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准备,精心组织,搞好衔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总体协调,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和执法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要分别负责落实镇乡(街道)城乡环境建设办的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必要的装备和专项经费保障。各挂牌机构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总体要求,确定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作为镇乡(街道)城乡环境建设办的联系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积极主动配合属地单位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和执法工作。

  附件:
  1.怀柔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2.区城管大队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和执法事项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怀柔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齐  静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主任: 李树江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祝自河 副区长
  成 员:  王玉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占利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流管办主任
  樊晓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克稳 区文明办主任
  张 兮   区武装部副部长
  闫充印 区教委主任
  任武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红螺山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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