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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46号)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组织以案代训、案例分析会等形式的执法培训。推动加强联合执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跨境涉外侵权、互联网侵权、有组织侵权假冒等问题的监管。积极推行驻点巡查、交叉执法和网格化管理等监管模式,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厅、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

  (二)加强统计和分析工作。落实和完善统计月报制度,及时汇总案件查办、重点案件督办、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整治情况月报表。根据月报表中反映的情况,研究当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态势,对重点工作及问题作出明确分析和进一步部署。〔责任单位: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评价,逐步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制定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标准。探索健全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企业诚信与银行授信挂钩。制定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试点。研究促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结合问题,促进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工作,强化正版软件资产管理。(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协助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使用和保护机制,增强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指导各地搭建服务平台,开展适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搜集报送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动态信息,利用“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影响。在重要时点、重大活动前后,集中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做好工作简报编发,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政府新闻办、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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