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组织以案代训、案例分析会等形式的执法培训。推动加强联合执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跨境涉外侵权、互联网侵权、有组织侵权假冒等问题的监管。积极推行驻点巡查、交叉执法和网格化管理等监管模式,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厅、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
(二)加强统计和分析工作。落实和完善统计月报制度,及时汇总案件查办、重点案件督办、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整治情况月报表。根据月报表中反映的情况,研究当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态势,对重点工作及问题作出明确分析和进一步部署。〔责任单位: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评价,逐步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制定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标准。探索健全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企业诚信与银行授信挂钩。制定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试点。研究促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结合问题,促进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工作,强化正版软件资产管理。(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协助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使用和保护机制,增强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指导各地搭建服务平台,开展适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搜集报送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动态信息,利用“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影响。在重要时点、重大活动前后,集中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做好工作简报编发,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政府新闻办、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