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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46号)


  4.开展建材商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钢材、水泥、砖等大宗建材产品、装修材料、电线电缆、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等重点产品。重点检查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的企业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假冒伪劣建材反复发生的生产销售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低的地区为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开展假冒伪劣建材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

  (二)加强对商标、专利、地理标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1.开展商标权保护专项整治。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以及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行为。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行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海关)

  2.开展专利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专利诈骗行为。突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环节,做好中国西部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加大对专业市场的执法与检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

  3.开展版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印刷、发行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印刷复制企业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生产、印刷、复制软件、图书、音像制品行为。加大对文化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在重点市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软件、图书、音像、动漫出版物及其衍生制品等行为。继续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力度。开展版权行政执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依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行为。(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局、文化厅、省广电局)

  4.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后续监管,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严肃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专用标志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权行为。(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农业厅、省工商局)

  5.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获证企业超范围、超数量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伪造、超期和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行为,严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对有机产品进行二次分装、分割,擅自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系统建设和宣传,方便消费者和监督部门查询监督。(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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