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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市环保局抓好新河、氵皂河、太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调整方案》要求,每月对21个区、县(开发区)实施水体双因子(COD、NH3-N)考核,促使全市重污染河流水质逐步改善。继续推进餐饮企业污水治理,推广使用深度治污技术,进一步降低餐饮企业污染负荷。
  市水务局加强全市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确保今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年内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5万吨以上,新开工建设污水厂日处理能力15万吨以上。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在年内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出水水质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启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逐步实现我市污泥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负责城市再生水回用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加大再生水回用工作力度,制定再生水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西安水务集团6月底前完成第十污水处理厂调试,年内通过环保验收;6月底前建成第六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完成调试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年内建成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6月底完成江村沟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二期工程调试工作并通过环保验收;加大中水回用工作力度,做好城市中水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落实工程措施,发展再生水用户,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市市政局制定年度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并按期实施。完成漕运明渠、幸福渠、浐灞河沿岸市政管网建设;完善氵皂河、大环河沿岸市政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
  市建委加大城市污水及再生水管网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将全市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范围,指导三区四县实施。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环保的满意率。
  市环保局牵头,围绕污染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投诉受理等中心工作,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演出、广场宣传及专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使广大市民能进一步了解环保、关注环保和支持环保。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及时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噪声和油烟扰民等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通过向全社会征集环保建议、加强12369与公众互动、发动市民评议环保部门工作和企业环境行为等方式方法,使市民由“被动接受”环保宣教上升到对环保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到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建立常规性的公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公众的诉求。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在主要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环境宣传专栏,做好环保满意率调查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此项调查的目的意义,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调查工作。
  市统计局本年度开展一次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已达标创模指标的巩固提升工作
  26项创模指标中,共有22项已达标或临界达标,但有些指标完成标准还不高,部分指标的资料不够完善,针对这一现状,今年市环保局要加强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进一步提高环保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创模”规划并在年内通过专家评审;市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城市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西安水务集团要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力度,实现渗滤液达标排放。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等其它各创模指标牵头单位也要做好相关指标的巩固提升工作。
  (三)认真做好创模资料建档工作
  创模资料建档工作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今年市四城联创办要会同市环保局,根据2011年国家环保部创模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有关规定,修订《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档规范》,做好创模资料建档培训工作,加强对创模指标任务及资料的技术指导,确保创模资料全面规范。各创模指标牵头单位要完成2012年度创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技术报告、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各配合单位要及时整理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的支撑资料,并报牵头单位进行归类、汇总,各单位创模资料员要相对固定,保持创模资料的延续性。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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