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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强化事故防范,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事故多发和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目标考核和示范推动,深化专项治理行动。要以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动态管理系统为突破口,以理顺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由事故管理型向事前管理型的转变,由注重结果管理向注重过程管理转变。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建设,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生产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等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对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企业道路运输规范管理,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特别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及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和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开展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方面,要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方面,加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等事故。交通运输方面,以客运车辆、校车、渣土车、农用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企业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危桥险路的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安全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等为重点,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严厉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特种设备方面,以液化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对设备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的巡查巡视,对特种设备违规使用、运行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公共经营场所方面,负有监督管理和专项管理职责的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城市公共经营场所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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