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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和我市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康杯”竞赛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和核心,把“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作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快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应急管理工作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区县、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政发〔2012〕40号)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打击辖区内(或监管行业领域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切实落实县乡政府“打非治违”责任,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地方、部门、区域间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联合工作机制,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等惩治措施,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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