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
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现就我市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以下简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用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和谐社会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初步确立,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绩效管理日益关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水平”的目标和要求。
从2006年开始,我市依据“先试点、后推广”和“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思路进行了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06〕53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07〕295号)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的通知》(市财发〔2010〕300号)等12项制度办法,涵盖项目预算编制、评价工作规范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探索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选择了一批社会关注程度高、资金数额大、具有代表性的延续性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6年来共对54个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7亿元。在市级部门开展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试点,从2012年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绩效自评,目前已形成“财政部门指导评价和重点抽评,部门单位自我评价,相关部门参与评价”等多层次、多方式的评价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部门-部门自查整改-规范项目管理”的工作模式。各部门的绩效意识逐步增强,对进一步促进预算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是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因此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重产出、重效果”的绩效理念尚未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部分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部分资金分配和使用落实不到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效果不明显,评价结果往往只停留在反映情况、找出问题、完善制度等方面,还不能真正有效地运用到绩效目标的设定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