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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总体调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评估、审核、汇总调查数据等。
  五、调查经费
  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分级负担并按照《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六、调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投入产出调查内容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我市调查单位众多,工作量大面广,调查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为加强对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级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各区县、开发区的统计、发改、财政、国资管理、工信、国税、地税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确保投入产出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二)落实责任,认真负责地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各环节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各被调查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调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问题。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要组织安排本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统一培训,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要根据调查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规范调查流程程序,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调查任务。
  (三)严格把关,高质量地完成调查工作。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关系到投入产出调查结果的质量,并影响到今后全市及各区县、开发区的国民经济核算、节能降耗等相关数据质量。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被调查单位要把好数据质量关,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层层严格审核,确保基层调查数据客观准确。
  (四)各被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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