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指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各项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建设规范,责任落实到位,具有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确保顾客安全消费。
5.2生产设备安全
5.2.1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制度责任。
定期检修电梯、配电、供水、空调、通风设备,保证设备100%的安全运行。
5.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后,持证上岗。
5.3消防安全
5.3.1企业应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灯和标识,加强对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
5.3.2营业场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主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均应设有明显疏散标识。企业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堆放杂物,不得悬挂或者张贴影响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等疏散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4食品安全
5.4.1企业应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陕西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观范,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食品区域、餐饮区域及职工食堂消费安全。
5.4.2严格执行食品类商品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管理,清洗消毒管理,员工定期体检持证上岗管理。
5.5综治安全
5.5.1企业应以平安企业建设为己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与营业面积、顾客流量等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强化基本技能培训,增强安保服务意识,积极做好防偷盗、防爆炸、防投毒、防破坏、防火险工作。
5.5.2企业安保人员应维护好店内及门前秩序,确保有序畅通。加强营业场及重点部位的巡逻,发现可疑物品、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5.5.3企业应建立闭路监控系统,对营业场出入口、疏散通道、金库、贵重商品柜台等处实施监控,同时做到与公安110联网。
6、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