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接受社会监督。营业场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咨询台和标有企业承诺、执法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本企业投诉机构投诉电话的固定明示牌,营业人员佩戴工号牌上岗;聘请一定数量和具有代表性的义务监督员,定期展开各种消费评议活动;对顾客投诉做到逐件登记,保证投讨完结率达到100%。
附件2:
西安市商业零售业“开心游世园 满意在西安”优质服务规范
1、总则
1.1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好世园会”的总体要求,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进一步促进全市商贸经济发展,提高商业零售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参照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特修订(西安市商业零售企业“开心游世园 满意在西安”优质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业态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
1.3本《规范》包括职业道德、服务礼仪、服务环境、服务安全等。
1.4本《规范》由西安市商务局解释。
2、职业道德
2.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信经商。
2.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
2.3坚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公平负责的理念,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
2.4注重商业诚信,履行承诺,维护企业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5善于学习,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质量。
3、服务礼仪
3.1仪容仪表
3.1.1营业员仪容仪表的基本要求是:精神饱满,服饰整洁,仪表得体。
3.1.2营业员应着装整洁,穿戴企业按照不同岗位配发的统一工装,佩戴胸卡标志上岗。胸卡应注明员工的姓名、所在部门及工号。
3.1.3从事食品销售、加工岗位的员工,应佩戴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专用工作帽、口罩、手套,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3.1.4营业员发型、发式要与外表、岗位,以及工作环境相适应,工作时应保持面部洁净,进行适当的修饰。女营业员应遵循庄重、简洁、适度淡妆的原则,不涂染色指甲油(特种行业例外),不允许戴饰品和有色眼镜。男营业员短发不过耳,不留大鬓角,小胡子。
3.2行为礼仪
3.2.1营业员行为礼仪的基本要求是端庄大方、自然和谐,站立、坐姿、行走等举止得体。接待顾客时微笑相迎,热忱相待,礼貌相送。
3.2.2营业员在解答顾客询问时,应目视顾客、有问必答、态度温和,不得心不在焉、含糊其辞。
3.2.3顾客选购商品时,营业员目视顾客予以关注, 与顾客保持适当距离,不干扰顾客浏览或挑选商品。目光自然、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