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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做好地震应急服务保障
  1.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防震抗震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地震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防震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级发展改革、民政、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紧急救援人力、物力及各项救援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完善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2.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要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明确定位和职责,完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市地震局要加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豫北七市区域协作和资源共享,提高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修订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要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各县(市、区)政府全年至少要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
  4.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的建设。根据《郑州都市区五年建设规划》,以“四类社区”建设为抓手,按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老城区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新城区、新建城镇、新建社区要紧密结合起步区的规划和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人口密集区和产业聚集区要按照国家相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和规定,建设满足人口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险通道。特别是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避险疏散通道,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本年度内,全市要至少建设2个应急避难场所。
  5.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地震现场应急准备工作,解决地震现场应急装备更新维护、器材损耗方面的问题,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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