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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意见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意见
(陕价综发〔2012〕59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

  为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我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是新形势下稳定蔬菜等农副产品销售价格的创新机制,是社区平价菜店的重要载体。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今后稳价安民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长效机制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加强预期管理,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以促进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优化整合资源、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为宗旨,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为支撑,扶持农副产品的经营流通,稳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构建全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体系、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农民生产收益和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指导,市场运营。各级政府对市场主体在资金、政策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平价商店的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协调。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平参与平价商店的建设和经营。

  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结合本地居民消费区的分布特点,对平价商店的建设进行合理布局。

  3、多元建店,规范管理。平价商店的建设可采取改造、新建、合作、并购等多种模式。拟定合同明确平价商店经营参与者的权力和义务、店面标识、店面布置等,实现平价商店的规范化经营。

  4、建立试点,稳步推进。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定部分市县(区)进行试点,先易后难,稳妥有序的推进相关工作。

  三、建设目标

  1、覆盖城乡的网络。2012-2015年,各地要在交通便利、居民消费和居住集中、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平价商店。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在城镇居民大中型社区一定范围内建设1个以上的平价商店。有条件的县力争不少于10家、区力争不少于15家。在此基础上,推动平价商店的建设向小型社区和乡镇延伸,最终形成覆盖城乡的平价商店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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