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州地税局负责对各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县市、园区结合实际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规定。
6.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对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全过程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防止发生弄虚作假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防止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对违规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依法进行处理。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群众投诉举报核查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统计制度,按要求如实报送住房保障工作半月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工作信息网络,及时报送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园区每周四应向自治州报送住房保障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每月3日前按要求报送情况专报1份,每季度报送住房保障分析报告1份。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活动取得的成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住房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自治州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年”
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马雄成 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黄志忠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王 海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苗成德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春雷 州党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蔡 忠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建新 州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 庚 州财政局局长
王文海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赖胜利 州发改委主任
地里木拉提·马合苏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玉林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热合买提汗 州林业局局长
温希斌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建新 州农业局局长
赵笑炜 州经信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