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核定收费年限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核定收费年限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2〕6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2〕38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年限(详见附表),收费期限届满一律停止收费。

  2012年7月24日


  附件: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收费年限核定表

序号

收费站名称

核定收费年限

核定收费截止日期

备注

1

国道308线栾赵(栾城)收费站

15

2012年12月24日

 

2

国道308线赵栾(赵县)收费站

15

2012年12月24日

 

3

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

15

2012年12月31日

 

4

省道平青大线平青大1收费站

15

2014年6月1日

 

5

省道平青大线平青大2收费站

15

2014年6月1日

 

6

国道107线涿州收费站

15

2014年8月31日

 

7

省道成峰公路峰峰收费站

15

2015年12月31日

 

8

106国道冀州收费站

15

2018年10月5日

 

9

106国道武邑收费站

15

2019年4月30日

 

10

省道邢峰公路和村收费站

15

2019年10月4日

 

11

309国道武涉公路收费站

15

2019年11月30日

 

12

省道廊泊线里澜城收费站

15

2020年12月5日

 

13

国道107定州收费站

15

2021年12月17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