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开展边境地区市场打假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中俄边境地区的中俄商品交易市场、经营场所、进出口产品仓库、商品集散地等,强化对食品、服装、鞋帽、首饰、电子、音像、箱包等进出口产品检验检测和执法检查,净化边境地区市场环境。

  (五)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专项整治。加强购物网站管理,严格网站备案核验,对侵权假冒案件实施溯源查处。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及其他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服装等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网站。

  (六)开展进出口环节打假专项整治。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开展“国门之盾”专项行动,以假冒食品、药品、化工产品、汽车配件为重点,依法查处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企业。加强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严厉打击骗取、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行为,严肃查处逃避检验检疫监管行为。加大原产地标记查验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冒用、乱用和买卖原产地证书行为。

  (七)开展药品化妆品打假专项整治。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强药品生产、城乡药店药品采购渠道和医疗卫生机构整治,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集中开展药品胶囊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用工业明胶假冒食用明胶制售药品胶囊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中药材和在专业市场内出售国家限制销售的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及其制剂等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严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

  (八)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打假专项整治。以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家电、食品等日常用品为重点,加强生产源头和批销网点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取缔制假售假“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农资质量和农作物品种真实性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并追溯制售侵权假劣农资源头,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九)开展汽车配件打假专项整治。以制动器衬片、风挡玻璃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汽车配件行为,严肃查处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严审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对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出厂、销售无CC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黑窝点”。加强对流通领域汽车配件的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作退市处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