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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各地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相关要求,深刻理解“义务”的内涵、在落实政府责任上下更大功夫,准确把握“优质”的标准、在实施素质教育上下更大功夫,始终坚持“均衡”的方向、在缩小办学差距上下更大功夫,不断强化“改革”的意识、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紧紧围绕“发展”的目标、在提升现代化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按序时进度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市将把各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到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项目之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各级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
(省教育厅)

  一、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
  (一)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二)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三)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四)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五)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二、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
  (六)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七)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八)所有学校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致相当。
  (九)所有学校实现基于教育城域网的“班班通”,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十)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所有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制度完善。
  三、师资配备与教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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