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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提示:要求附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扫描件、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资料扫描件等)。

  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职业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在管和已完成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物业管理负责时间

物业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完成情况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要提示:
  1、投标人须随此表附上主要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2、主要管理服务人员包括:                     
  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7.投标保函(投标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

投标保函(投标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受益人)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被保证人)将于_____年___月___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本保证但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含三十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供货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8.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

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工作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此项目物业管理合同,并按照要求准时进驻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保证中标之后不将以任何方式将物业管理的整体项目转让与第三方。
  7、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他事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9.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元/平方米/月)

备 注

(物业项目名称)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住宅物业服务费

商业物业服务费

 

 

 



  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〇一  年  月  日

  10. 物业服务支出(成本)构成明细报价表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  (酬金制或者包干制)  。(若采用酬金制,则,按照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计提酬金。)物业管理服务支出(成本)的构成明细报价表(参考文本)如下表所示:
  物业服务支出构成明细报价表

物业服务支出构成测算(参考文本,单位:元/月)

序 号

项 目

费 用

1

人工费用

 

2

行政管理费用

 

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含物业共用部位水、电费)

 

4

环境清洁卫生费用

 

5

绿化养护费用

 

6

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7

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必要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费用

 

10

其他(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等)

 

每月合计

                元

全年合计



  物业服务支出构成明细(参考文本)

  1.1人工费用(单位:元/月,下同)
  2.1行政管理费用
  3.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给排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供配电及发电系统
  (4)其他
  合计:
  4.1环境清洁卫生费用
  5.1绿化养护费用
  6.1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7.1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8.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1必要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费用
  10.1其他
  1.1至10.1项总计为     元/月, 全年物业管理服务支出(成本)总计为     元;
  注:(1)以上所列费用不含房屋及设备中、大修支出。
  (2)投标人应简要说明物业服务费的测算依据。

  据此,测算的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11.物业管理方案及相关服务计划(格式自定)。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l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1)本节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无效标和废标。
  (2)投标文件中没有本所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否决处理。
  (3)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1.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2.初步评审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物业服务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是有效的;
  (3)投标保函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函、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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