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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注:请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上表,没有数据的指标可空白;可按照表格格式扩展。

  1.2 户型情况
  本项目共有   套住宅,有   种户型设计:其中   户型有  套,单套建筑面积为  ㎡,   户型有  套,单套建筑面积为  ㎡。
  1.3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本项目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止,本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首期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

             元/月/平方米

截至本项目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止,本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首期归集和日常收取)账户余额

                 



  2.物业服务范围
  以下文本如涉及甲方及乙方,甲方指本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单位,即  (招标人名称)  ,乙方指向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投标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物业服务范围为参考文本,招标人应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物业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除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视工作。
  5、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3.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具体合同起止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4.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的分项标准要求如下(招标人应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物业服务标准):

序号

项 目

服   务   标   准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除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

环境卫生管理

 

4

绿化管理

 

5

公共秩序维护

 

6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7

其他

 


  5.建筑物功能简介
  本项目各栋建筑物的功能如下:
  本项目共建有  栋建筑物,其中  栋至  栋为住宅(商业用房或者其他物业),层数为   层。各类物业的具体功能为:
  (一)住宅:
  (二)商业:
  (三)其他物业:

  6.主要设备、设施介绍
  以下内容,请根据物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编写。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情况 

小区车辆出入口

人行出入口

道路

车行道

绿化面积

园林建筑小品

污水管长

m

污水检查井

雨水管长

m

雨水检查井

雨水进水井

m

化粪池

路灯

地灯

草坪灯

其他照明设施

垃圾箱

垃圾房建筑面积

体育设施

 

儿童娱乐设施

 

休闲设施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

电梯

数量

功率

千瓦

品牌型号

 

启用时间

 

配电房变压器

数量

容量

千瓦

品牌型号

 

启用时间

千瓦

发电机组

功率

 

品牌型号

 

启用时间

 

生活蓄水池

 

消防水池

 

消防水箱

 

生活水泵

 

功率

 

启用时间

 

消防水泵

 

功率

 

启用时间

 

排污水泵

 

功率

 

启用时间

 

消防系统情况

 

智能化系统情况

 

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坐落位置                    

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注:请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上表,没有数据的指标可空白;可按照表格格式扩展。

  7.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7.1物业服务用房提供
  本项目配建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甲方应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平方米。
  7.2乙方可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3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说明
  (1)乙方的物业服务费报价,应包含上面第6点“主要设备”所列明的设备设施的维护费、材料费、配件费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2)乙方按照预收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计提酬金(该条款适用于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酬金制的情形)。
  (3)其它需说明事项。
  7.4其他服务事项

  8.订立合同方式
  订立合同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定程序,协商谈判一致后,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和 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住房[2004]155号) 订立书面《(物业项目名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及相关资质材料;
  5.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项目业绩表;
  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员简历表;
  7.投标保函(投标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
  8.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
  9.开标一览表;
  10.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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