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建设项目
(一)打造养老服务机构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兴建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两个省级重点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建设若干个具有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二)建设“五个一”工程。到2015年,各地级以上市均有1所省一级以上等级的养老福利机构,1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1个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配送餐、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康复保健、心理慰藉、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每个县(市、区)有1所省二级以上等级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乡镇)有1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建设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整合社会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省社会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和服务需求信息系统,建设以网络为支撑的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统筹规划。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结合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及“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相衔接,新建住宅小区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将闲置的学校、医院、厂房、农村集体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二)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投入。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事业给予扶持。各地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投入。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对失能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的专项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