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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文明交通工程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效。省建立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协调机制,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文明交通工程中的职责,文明办负责组织文明交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引导中学生、大学生青年团员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查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文明交通失信信息归集管理、信用等级评价、失信行为联动惩戒等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组织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开展交通管理服务,建设交通安全文化,牵头建立文明交通信用制度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四个争创”(争创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车和客运之星)活动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按照文明交通工程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文明交通建设。
  (三)加强检查,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对文明交通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加大对县、乡及农村地区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全力推进文明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发挥城市引领作用和文明交通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县、乡(中心镇)实施工作水平。要积极探索文明交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精心打造品牌亮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开展调查研究,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文明交通建设,让文明交通成果惠及于民,共同创造人车路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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