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文明交通教育社会责任。将文明交通纳入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安全监管体系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科目,推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完善单位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文明交通教育工作,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文明交通教育。借助汽车俱乐部、车友会等社会团体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
2.健全中小学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强化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与监督,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和组织集体活动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形成制度,确保每个学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累计不少于2小时,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校讯通、校园网络作用,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建立由公安民警和老师担任交通安全辅导员的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拓展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深化实施汽车驾驶人文明交通再教育工程,尤其是对客车、危化品车、校车、渣土工程车和大型货车驾驶人每年进行再教育、再轮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体验性、有吸引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完善功能建设和相关设备配置,集儿童交通安全情景教育、青少年交通安全游戏体验、安全驾驶模拟训练教育和违法/事故案例3D警示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使之成为学生、驾驶人、市民等广大交通参与者接受文明交通再教育的重要场所。
4.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网络教育。建立江苏文明交通网上学校,开辟网络教育渠道,免费提供交通安全有关知识、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让公众和单位自主学习、测试和下载,利用网络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学习的自主性,引导公众自觉上网查看交通安全相关信息,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文明交通网络教育模式。
(五)建立文明交通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宣传宣讲文明交通,教育引导群众加入文明交通行列;组织志愿者参加集中“劝导日”活动、“护学行动”,组织驾驶学员、交通违法驾驶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组织文明交通志愿引导员在公交站点、交通路口维护秩序,为群众提供指路、停车等服务。
2.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深化“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加快推广建设出租汽车智能信息调度管理平台,完善道路客运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公交运营监控系统建设,提升运输服务的质量与效能。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线网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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