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文明办、团省委、省信用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的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0日
关于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的工作意见
(省文明办、团省委、省信用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为巩固扩大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牢固树立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积极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全面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努力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入实施江苏文明交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适应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新要求,坚持以民生幸福为目标,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管理创新为驱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江苏文明交通工程品牌,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程度,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总结我省6年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实施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法治、科技的力量,健全文明交通行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乡文明交通水平;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秩序较乱等问题,实现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与建设美好江苏目标相适应,交通安全文化程度与文化强省地位相适应,道路交通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我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至“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六个更加”: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实施文明交通工程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全国率先建成文明交通管理体系,通过实施个人交通失信信息共享应用、部门和单位联动失信惩戒、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等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制约作用,形成共管共建文明交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