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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2〕1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全省口岸事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我省对外贸易面临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努力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口岸服务效能
  (一)努力提高外贸货物通关效率。在全省口岸全面推行预约通关工作制。着力打造江苏海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江苏检验检疫“12365”服务工程、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和江苏边检机关“网上边检工作平台”,逐步推广“一次申报、在港交接”引航新举措,不断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力推广产地机构与口岸机构联合查验监管的作业模式,简化口岸现场查验作业手续。在有条件的口岸按照“一个窗口办公”的要求,集中受理通关业务。
  (二)尽量降低外贸货物在途成本。加强口岸集疏运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紧密衔接,确保货畅其流。继续坚持“外贸优先”原则,通过开设“绿色通道”、专用通道等方式,减免交通收费,长江锚地优先安排外贸船舶使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贸船舶安全夜航。引航机构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外贸船舶引航申请受理率100%、按时开航率不低于99%。
  (三)全力支持外贸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外贸企业清关结算速度,及时办结出口退税。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通关业务,积极探索不需占用企业资金的担保方法。由口岸所在地政府牵头,对所有涉及外贸货物查验监管收费项目进行1次集中清理,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规范随意性大的收费,降低明显偏高的收费,对资金困难的外贸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视情况采取减、免或缓收措施。提高口岸收费项目透明度,所有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媒体、企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二、改革口岸通关流程
  (四)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推行顺势监管、无阻断物流,查验机构主动在法定的物流换装作业正常停留地点、时间进行查验;以产品风险管理、企业诚信自律为基础,检验检疫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措施;扩大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企业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转关手续;对持有“绿色通道”标志的船舶,海事机构提供包括办理定期进出港签证、定期结算船舶港务费等在内的多项便利;对定期定航线出入境的客货班轮,边检机构根据其申请签发年度多次航行证件,放宽船员家属和作业人员登外国籍及港澳籍船舶的限制,简化登轮证办理手续。
  (五)切实强化条块结合。加快落实省政府分别与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支持江苏海事局、江苏检验检疫局与省交通厅建立的合作协调机制,改进进出口监管,服务口岸发展;支持南京海关与江苏检验检疫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强化关检合作,提高查验效率,促进和谐口岸建设;主动对接,加强长江三角洲区域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合作与配合,为企业提供跨区域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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