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城镇登记失业率3.28%。
85.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预计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
8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预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
8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末总体就业率90%以上。(主办部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65%。
88.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89.力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超过95%。
90.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主办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
初步统计,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7.3%。
91.创建5-10个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制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92.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学院和500个标准化居民学校。(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正在对各地申报的标准化社区学院和标准化居民学校组织初核。
93.全面完成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年度工作量的50%。
94.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人。(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1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5.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1万座。(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44.5万座。
96.人口自然增长率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7.完成苏北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完成2800套苏北地区农村健身工程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十、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实事
98.帮助困难群众就业。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1.6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1万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