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全省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74.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6%。
75.开工建设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戒毒所,搬迁南京港边防检查站。(主办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南京戒毒所项目已提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确定选址。南京港边防检查站搬迁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76.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在线运行。(主办部门:省应急办)
完成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前期分析、需求调研和招投标等工作。
77.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全省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3.9%,均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78.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达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超过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9.培育500个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已经筛选确定780家企业、行业和单位作为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培育对象。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
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4%、15%以上。
81.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分别达到15.%、18.3%和18.8%,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82.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组织实施“百强村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研究起草片区帮扶规划以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8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残疾军人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15%,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