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建立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计量保障体系。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强化工业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科学应用计量数据,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深化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据法律法规,采用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能源管理、节能产品和低碳排放认证工作。
(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地方产业特色相匹配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国家级和省级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能源计量数据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
(五)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根据国家部署,围绕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系列工程,全面推进质量提升。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省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重点服务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在重要产业领域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使骨干企业和领先企业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提升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幅降低资源消耗。
七、保障质量强省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对质量强省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省政府对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年25个左右)、节能产品认证(每年50个左右)和低碳产品认证(每年15个左右)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证补助;对获得省级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投入,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质量强省建设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