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境营造
(一)信用增进体系。
1.全面推进“信用江苏”建设。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大力培育信用市场体系。遵循国际通行的基本金融监管规则,逐步对金融机构实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业务创业发展中的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培育第三方信用评级市场,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
3.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和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监管机构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
(二)人才培育体系。
1.加快多层次金融人才培养。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金融强省”之基,把金融人才培养纳入全省“十大人才工程”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江苏在教育资源上的优势,加强金融部门、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协作,积极构建适应江苏金融业加快创新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育一批懂金融、懂科技、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2.加强中高端金融人才引进。研究实施“江苏金融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计划”,着力引进境内外金融创新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制定完善中高端急需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优惠政策;海外熟悉资本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的创业投资人才到我省注册设立创投机构或管理机构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省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有关激励政策和各市、县对高级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
3.优化金融人才的管理使用。建立创新型金融人才资源库,搭建人才,畅通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人才横向交流机制,完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三)中介服务体系。
1.规范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整合,设立全国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夯实金融业创新发展中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登记、评估、交易、结算服务基础。
2.培育壮大金融中介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评估、评级、会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落户集聚,大力发展律师、会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咨询等金融辅助产业,着力提高金融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3.有序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完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二代支付系统建设,积极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应用,充分运用电子网络技术,提高金融监管、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