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围绕“省、市、县、乡(镇)”四级金融体系建设,努力将我省打造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互动的直接融资、科技金融创新区,民生金融、低碳金融示范区,服务外包、创业投资集聚区,促使全省金融业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十二五”末,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直接融资总额较“十一五”末翻番,社会融资规模新增超过6万亿元;金融创新的产业服务、体制机制、政策配套、环境营造体系均有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体系创新发展。
1.银行业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一是加强与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有影响力的外资银行联系,争取在江苏设立后援中心。二是支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符合条件的优质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来江苏设立分支机构,倡导并优先支持到苏中、苏北地区设立分行,在县域设立支行。三是积极争取外国银行来江苏设立法人子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引进更多的优质外资银行来江苏设立分支机构。四是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有选择地在省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参股银行、证券、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五是积极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证券业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一是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内部整合,设立专业性的子公司,进一步提高精细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打造专业化证券期货服务品牌。二是进一步壮大证券期货公司资本实力,推动证券期货公司不断改善股权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以及发行上市。三是引导证券期货公司在网点布局上向苏中、苏北地区倾斜,促进区域平衡。四是支持证券期货业国际化发展,通过合资以及设立海外经营机构等形式拓展海外业务。
3.保险业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一是积极吸引有技术实力的专业保险机构、保险公司职能总部和后援中心入驻江苏。支持紫金产险、利安人寿、东吴人寿加快发展,力争尽快实现上市。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具有持续出资能力的民营企业、优质境外资本在江苏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三是鼓励在县域、农村和苏北欠发达地区增设保险服务网点。四是推动专业代理机构重组兼并,推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规范发展。
4.创投业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一是积极推动“政府创投资本为引导、社会创投资本为主体,境外创投资本为补充”多元化格局形成;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备案机构翻一番,达到500家左右,管理资本规模达到800亿元,投资并促进3000家中小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二是加快建设南京鼓楼区、无锡新区、常州科教城科技金融中心及苏州沙湖创投中心、苏州高新区财富广场等创业投资集聚区,成为支持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重要支撑力量,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创业投资发展高地。三是加快制度建设,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鼓励境内外股权投资企业到江苏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