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98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有关建筑企业:
2012年7月5日,县长王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就土地征收房屋征用、项目建设、施工秩序、纪律要求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当前我县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必将促进县城科学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城市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好城市就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一是建好城市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县城发展能有效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二、三产业,形成县城服务两个园区,园区支撑城市的良性互动发展。二是建好城市是改善民生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的同时,着力增强城市综合配套功能,有力提升城市品质,城市环境更加宜居。三是建好城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城市的建设发展能有效增强城市辐射和服务农村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统筹城乡发展。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相关责任人要对各自职责清楚明了,心中有数。一是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保障性因素,确保工作的正常推进。同时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要求,加快建设进度。二是项目所属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三是国土、规划、建设、管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开工脑筋,转变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三、综合治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县政府将在保持原分工不变、队伍不散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组建专门队伍,以三个街道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争取县法院、县检察院支持,突破瓶颈,在全县范围内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攻坚战役,强力推进城市项目建设。一是各项目牵头单位要以条件成熟的对象为突破口,相关部门、街道要密切配合,依法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清除建设阻力。二是县整顿办要抓住典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拆除一批违法、违章建筑,震慑“两违”行为,推动城市建设。三是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支持城市建设的人和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司法、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综合手段对暗中挑动、煽动和怂恿群众无理取闹,阻碍城市建设的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予以教育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