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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
(苏政发〔2012〕9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新技术、新产品的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是强化和提升主导产业、传统产业,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制造工艺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消费对工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发挥工业产品在扩大内需中积极作用的重要内容。面对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国际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运行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确立企业创新投入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主体地位,以创新成果转化为主要来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为重点领域,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内容,以技术创新为关键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依托,着力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着力夯实推广应用基础,着力强化政策支撑,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确立企业主体。尊重经济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企业成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投入主体、成果转化主体、推广应用主体。
  2.强化分类指导。对技术和市场较成熟、需求量较大、认同度较高的新技术、新产品,主要运用市场手段加以推广应用。对处于技术初创期、市场培育期的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新兴产业领域初期投入大、效益不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加大政策支持,采取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加以推广应用。
  3.突出重点领域。依托产业集聚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培育,重点支持使用新技术、新产品的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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