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知发〔2012〕11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具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自主创新,特决定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江苏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建设管理先进、业务精湛、质量优良、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目标,努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服务能力的大幅提升,为江苏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基本建成集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法律、商用化、咨询、培训等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具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建成1-2个集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代理、评估、交易、知识产权孵化、商用营运以及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达到100家以上,年收入超千万元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10个、年收入超亿元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2个;开发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