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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行动和“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行动和“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冀安委〔2011〕11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四季度和明年“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行动和“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行动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目标任务
  对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历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重点是执法“利剑行动”、“暑期执法行动”以及“汛期尾矿库执法行动”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督促整改,逐项进行复查,逐条对帐销号,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
  按照“谁检查,谁复查,谁负责督促整改到位”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安监系统和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各自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严格标准,督导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二、“奋战一百天,安全保两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1月17日。
  (二)目标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容易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目标,对各行业领域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在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无证上岗,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四季度及明年“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实施
  1.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组织开展“十个”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以尾矿库冬季放矿安全为重点的尾矿库冬季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牵头,开展以烟花爆竹生产、储运和销售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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