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不得低于上年,增幅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的要求开展金融业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效率,更好地满足微小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力争2012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自治州非石油工业增长速度。积极推广“小额便利贷”等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服务,有效缓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有力地促进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
三、做好“项目建设发展年”金融服务工作
全州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发展年”的工作任务,主动介入项目建设,探索金融与优势产业、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有效对接的资金支持模式,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运用到重点工程项目上,更好地发挥信贷资金的集约效应。要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新产品,跟踪推进并做好项目建设的配套金融服务。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组织推动,争取年内对融资金额较大的1-2个重大项目采取银团贷款方式予以信贷资金支持。加快建立城市建设融资项目库,认真落实“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库尔勒市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信贷签约意向,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
四、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库尔勒市,年内争取有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巴州设立分支机构。做好库尔勒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工作,加快增资扩股实施步伐,壮大地方商业银行实力。积极支持并大力配合辖区农村信用社改制设立农村商业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组建村镇银行和设立农村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奠定基础。
五、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优化金融环境
继续抓好自治州“531”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开展中小企业辅助数据库系统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加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2010-2011年度金融生态环境考核验收工作,命名自治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抓好支票授信业务试点,推广供应链金融、无抵押微贷、信用共同体等创新性信贷产品。加强金融宣传体系建设,建立金融宣传联动机制,大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和金融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制意识和金融素质。成立巴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全疆率先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咨询和纠纷投诉,为全州金融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积极构建公评诚信、和谐安全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