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2]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2年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安排
为全面完成自治区医改办与自治州人民政府签定的《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目标任务,现对2012年自治州医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党发〔2010〕2号)精神,以建设符合我州州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期间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4.446万人。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州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2.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州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