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注意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县市要突出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包括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干部任免、公务员奖惩、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等。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各乡镇要突出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热点”就是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扶贫救灾等情况进行公开;“难点”就是将乡镇财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公开。各县市、各部门在做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文件等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向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拓展,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不同需要。同时,加强与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对接,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

  (四)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推进行政职权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加强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目录的公开,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抓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对机关内部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及时公开。

  (五)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有条件的县市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探索将代办点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加强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栏目,方便各公开主体动态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在发挥公开栏、宣传册、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结合实际,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府网站、网络微博等问政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