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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热带风暴“韦森特”带来的云系造成我市近日降雨持续不断,防汛形势艰巨。市气象台已发布分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和分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我市部分区域短时降雨超过100毫米,降雨仍将持续,我市于7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将福田、罗湖、盐田、南山、龙岗、龙华片区防汛应急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建筑工地防御连续强降雨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及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8号)、《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9号)和《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的积极通知》(深防办〔2012〕18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提前部署各项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各建筑工地安全度汛。

  二、加强排查,做好建筑工地加固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管沟、脚手架、塔吊、大型垂直运输设备、施工临时设施等检查,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防范措施。

  三、强化预警,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撤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工棚内的人员;对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落实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备勤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在降雨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13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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