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组织领导
深化人口工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各部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情况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度。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人口协调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二)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长效研究机制,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口发展规划对其他行业规划的基础作用。健全科学的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以全员人口信息基础库为核心,建立更为完整、及时、准确的人口基础信息;深化“数字人口”工程应用,为科学决策、加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加快形成以家庭为着力点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以全员人口为基础,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为着力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人的生命周期为主线,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作用,探索建立社区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以居民需求为向导,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和卫生等管理职能与服务资源。加强人口发展领域的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服务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及从事人口管理和家庭发展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四)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健全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经费动态调整的机制,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常性经费分项列支,加大对流入人口集聚地区的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