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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资中县兴达瓦斯发电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资中县兴达瓦斯发电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2年6月15日 川发改价格函〔2012〕874号)


省电力公司:
  资中县兴达煤业公司新建瓦斯发电厂,装机容量1800千瓦,你公司同意其建成后并入四川电网运行,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现该瓦斯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精神,同意资中县兴达煤业公司瓦斯发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83元,从机组进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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