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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崇明县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崇明县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沪民计发〔2012〕58号)


崇明县民政局:

  经市财政局批准,你单位2012年度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为886599元。现就预算执行等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预算。根据预算批复,尽快组织实施项目招投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必需调整的要履行报批程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招投标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好公益招投标项目配套资金,做到任务、职责、资金“三落实”。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强化资助项目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积极协助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努力提高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2012年崇明县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金额

1

崇明县助老服务项目

247848

2

崇明县城桥镇、堡镇为老综合服务项目

402113

3

崇明县癌症困难患者关爱服务项目

236638

项目合计

88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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